美國的SOPA法案,全名為:Stop Online Piracy Act,《禁止網路盜版法案》,於2011年10月26日在美國國會被提出。這個法案最主要的目的是想要保護創作者的著作權、智慧財產權,藉由關閉或封鎖涉嫌盜版的網站,阻止國外從網路上盜版美國的智慧財產權。
因為法案的提出者、贊成者認為有些國外的非法網站若盜版美國的著作權、智慧財產權,這樣會對美國的經濟有很大的衝擊,可能會造成許多人失去工作。所以,SOPA法案可以封鎖這些被認為是侵害美國的智慧財產權的網站,甚至將這些網站關閉、刪除。
不過我們對於「違反智慧財產權」是非常難加以定義的,所以這樣可能會造成一些濫用。有些反對者就認為SOPA法案就是用來保護傳統的、大型的、有權力的媒體公司,因為如果這些公司想要除掉一些比較小、比較沒有權力的網站,大公司就可以指控小網站侵害智慧財產權,進而除掉這些小網站。
因此,有許多人民、網站開始有了反對SOPA法案的活動。例如:英文的維基百科在2012年1月18日台灣時間13:00開始了持續24小時的關站,用以表示對於SOPA法案的抗議。Google則是將這個議題在首頁上呈現出來,另外,網頁之父 Tim-Berners Lee,Facebook 、 Twitter……以及許多網站利用各種不同的方式來表示他們對於此法案的反對。最後,SOPA法案被擱置了,並沒有通過。
我的心得:
雖然SOPA法案是以「保護智慧財產權」為由而提出的,但是我認為SOPA法案並不是一個非常好的方法。就像Google發言人曾說過:「如同許多企業、企業家和網友的立場,我們反對此法案是因為還有其他聰明的方法可以針對性的關掉這些國外盜版網站,而非要求美國公司來審查網路內容」。
因為如果SOPA法案真的實行,就會造成很多網站只是因為涉嫌違反、侵害智慧財產權而被要求暫時關閉、刪除,這樣會令許多網站所有人無法接受,而且這也限制了每個人在網路上自由、侵害了我們在網路上的隱私。
我覺得如果這些政府、團體想要保障著作權人,維護其利益,那應該要再想想看有沒有其他更好、更適合的方法,在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前提之下,還是要盡量不要影響、不要侵害到其他人在網路上的自由、隱私……等權利。
參考資料:
http://www.bnext.com.tw/article/view/cid/0/id/20975
http://www.bnext.com.tw/focus/view/cid/103/id/21782
http://zh.wikipedia.org/wiki/SOPA
http://en.wikipedia.org/wiki/Protests_against_SOPA_and_PIPA
http://techorange.com/2013/02/20/geeks-civil-liberties/
http://techorange.com/2012/01/18/googl-twitter-sopa-pro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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